其一:积极发展灵活就业、推进远程就业和居家办公等新型就业模式,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同时,传统就业模式中也应大力发展弹性工作制。目前我国女性劳动力从事弹性工作的比例远低于其他国家,劳动力市场尚存较大的调整空间。
其二:生育政策的调整应考虑女性承担的职场风险,为女性提供经济补贴和心理疏导。建议为女性提供生育期劳动补贴或提升其养老金的国家补贴比例,减少孕期女性的后顾之忧。
其三:促进育儿成本社会化,大力发展和健全育儿机构,降低育儿成本,并适当提供育儿补贴,使女性在生产后能尽早自主地进行就业选择。建议通过专项补贴或减税等,适当减少或补贴用人单位在女性产假期间需要支付的额外劳动成本,以此改善生育女性就业条件。
其四:积极为产后重返职场的女性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促使其尽快提升技能,适应职场需要,高质量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