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企业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当出现可以解除的法定情形,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当劳动者被单位非法辞退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只要求支付赔偿金而走人。
但无论是通过投诉,还是提起仲裁申请,劳动者必须提供被企业解雇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或单位负责人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否则就会输了官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此,劳动者被辞退应由用人单位证明,这个是没有错的,但问题是现在单位否认辞退你,此时举证的责任又到了你这一边,即你必须证明单位对你实施了解雇而不是你自己走人。
所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现在你主张被非法解雇,应举证由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公司主要负责人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的证据。劳动者不能对自己的主张举证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你目前就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现实用工中,好多劳动者往往忽视这一点,还以为此类争议反正一律由单位举证,就不主动去收集证据,这样在仲裁诉讼时,由于无法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佐证,以至纷纷败诉,教训十分深刻。所以当劳动者被公司辞退时,有权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当公司拒绝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职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千万不能自行离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