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批准。
劳动者除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假外,用人单位对假期的批复享有主动权,对于事假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职工提出请事假的,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再按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