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为你出具哪些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证明书中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解除)的日期、你所担任的工作职务,并应在15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证明书作为你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并且,在你向新的用人单位求职时,该证明书还是证明你已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凭证。用人单位对已经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同时,你也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
律师回复:
证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你要用人单位可以在证明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