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最好在个人简历中略去
(1)略去日期
你的个人简历应该经常更新并覆盖一段时间。把日期放在求职信里。
(2)略去种族、宗教等除非你的个人简历的目的是寻求这方面的职业
尽管法律禁止因上述原因而歧视职员你也用不着提拱这些情况作为初选时的依据。只要你将这些情况写进简历它们肯定会被用来作选择的依据。你若确知用人单位对某种人有所偏爱你当然也可投其所好。例如佛学院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恐怕佛教徒更容易入选。
(3)略去缺点、失败的经历或羞于谈及的往事
(4)略去薪金要求。这样做的理由如下
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想提高收入。但不要被你过去的薪金水平所束缚。
你得到这份工作就会得到这个位置预定的报酬。公司应告诉你它准备付多少。
工资可以讨论它的确定基于职位本身的性质和你预期将做出的贡献。
在面试之前就确认你的工资要求很不明智因为你可能低估了自己的潜力。雇主从简历中读到你的工资要求过高他可能马上把它扔进废纸篓。但如果是在面试时再提出同样数额的工资他可能会觉得可以接受。
如果某招聘广告要求提供工资状况你可以提供。可以在打印好的简历末尾用手写的方式补上。不过在一份强有力的简历里即使广告要求提供工资状况也可以略去不谈。
(5)略去证明人。其理由如下
雇主在面试之前只会对你本人感兴趣而不会对证明人感兴趣。
你提到的证明人可能因为接到太多的电话而会感到厌烦。
在新单位确认有兴趣聘用你之前你不可指望你现在的上司会成为你的证明人。
当然任何有价值的证明还是应该提供的。有价值的证明来自名人、你的工作领域的权威人士、重要的政界人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