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
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自离,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