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现行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二、退休有关规定
(一)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公务员工龄满三十年,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退休。参公人员参照执行。
(二)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