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这些权益保障要点-耒阳人才网
欢迎来到 耒阳市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耒阳人才网

耒阳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耒阳市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灵活用工,这些权益保障要点

灵活用工,这些权益保障要点

  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和缓解用工压力,许多企业纷纷采用灵活用工的形式。我国目前灵活用工形式主要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共享用工、新业态平台用工等。

  基于现行法律及政策,笔者梳理了三种常见灵活用工形式中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务要点,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劳动关系有区别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调整。

  共享用工实质就是"借工"。根据人社部《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规定,原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劳动者安排到缺工企业工作,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新业态平台用工主要指劳动者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的用工形态等。目前,多个地方出台的规定指出,新业态平台用工人员与平台及相关企业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越来越多的法规和政策提出,要依法保障此类人员的就业权益。

  二、报酬支付有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由于共享用工人员与原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劳动报酬应当遵循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人社部上述《通知》明确规定,各级人社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

  对于新业态平台用工人员与平台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劳务报酬的支付标准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同样适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社保覆盖有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于共享用工来说,由于劳动者与原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由原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

  根据目前的政策,与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新业态平台用工人员主要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目前,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以及广东省的一些城市试点建设实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将他们逐步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四、争议处理有特点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相关规定执行。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发生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

  共享用工可能发生的争议,实践中主要集中在人员的归还问题上。此类争议也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相关规定。人社部上述《通知》规定,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回原企业:缺工企业未按照约定履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义务的,劳动者不适应缺工企业工作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缺工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以及符合合作协议中约定情形的,共享用工合作期满等。劳动者不回原企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缺工企业招用尚未与原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享用工中各方应依照上述规定合理分配权责,减少法律风险。

  新业态平台用工发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工伤待遇以及为申请工伤认定而要求认定劳动关系等方面。一些地方开始建设平台争议解决机制,比如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做好本系统的申诉处理机制,按行业标准积极协商解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等。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