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类人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耒阳人才网
欢迎来到 耒阳市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耒阳人才网

耒阳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耒阳市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这四类人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这四类人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该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该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该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该法执行。

    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却有这么五类人,虽然付出了劳动力,也获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但他们,却游离在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屏之外……

    1、保姆

    保姆从业者蔡阿姨:“我是通过老乡介绍,去到张家当保姆的,搞搞卫生、做做饭,但有时候事情多,经常要干到超时,甚至周末也叫我去,那我就要加班费呀!可是没人管这事,律师说起诉了也没用。”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这些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在家政行业中,存在着许多以个人雇佣保姆的情况,而个人,是无法形成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的。

    2、学生兼职

    大学生小关:“我从大一开始,就在一家寄膳中心兼职当英语老师,后来就因为拖欠工资发生了纠纷嘛,但是去申请劳动仲裁、去诉讼,都不行,因为【劳动关系】不成立,最后赔偿也拿不到。”

    小关虽然年满16周岁,已经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年龄,但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假期进行打工挣钱,并不被视为就业,不仅无法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拖欠工资时,也不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的受理范围。

    3、退休返聘

    某企业财务总监老许:“我今年68岁,本来退休可以去享受生活了,但因为公司需要,就被返聘继续管理财务这一块。结果,上次人事跟我开玩笑,说给我加班费、带薪年假,是老板好心,本来可以不给的,我就很懵……”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返聘的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要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因此,退休返聘的员工,如果要求享受加班工资和年休假,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4、协议承包人

    施工队队长小刘:“我们是搞室外施工的,一般就靠各种熟人拉项目,之前也遇到过谈好了合作,开工了,但中途却一直拖欠我们工钱,最后收到钱乐,但就很坎坷,因为合同什么的都没签,人家不认。”

    承包工程、街道打扫、河道维护等工作签订的相关协议,这种不属于劳动合同,这是属于承揽合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综上,未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只能自认倒霉?

    当然不是!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包括了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由此可见,口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与书面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因此,以上四种职业,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以侵权、合同违约等案由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