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了生育津贴,还要给工资?-耒阳人才网
欢迎来到 耒阳市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耒阳人才网

耒阳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耒阳市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耒阳市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发了生育津贴,还要给工资?

发了生育津贴,还要给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否同时拿到?不能的话,应该如何选择?其实不止员工搞不清楚,还有很多HR也没有搞懂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性质,时常混为一谈。

    下面小薪就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为大家解解惑。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什么?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假期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怎么办?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会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1)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生育保险,致使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的,企业仍需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2)企业为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但缴纳时长等客观条件未达到当地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企业仍需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地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企业仍需给员工支付产假工资。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月工资和物价补贴。

    (4)员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的性质;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期限的产假,其产假工资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

    综上可知,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在员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内,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不需要发工资;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差。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