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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离职两年内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只要交满一年生育保险职工离职后未就业两年内生宝宝仍可报销。这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医保中心热线咨询会上获得的消息。

  近年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大幅增加截至2012年年底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74.3万人。与此同时随着全市就业方式、就业渠道不断拓宽职工就业流动性也不断增大因此针对近期职工反映集中的问题市医保中心生育科科长雷巧丽介绍企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只要企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时间满一年职工离职两年内未就业生宝宝仍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即按规定报销围产保健及生育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按照规定如企业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三年的职工离职后未就业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将不需受两年内的时间限制而是只要生产就可以享受。雷巧丽说因为这部分劳动者的缴费状态是处于停保状态所以医保中心只能手动审核报销相关人员可于每年的2月或8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此外参保女职工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应先由用人单位垫支。待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再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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